各学院:
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《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》(穗府办〔2014〕47号)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广州市财政局《关于公布2016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》(穗人社发〔2015〕41号)相关规定,2016年度学生医保缴费标准为167元/人。在校新生于2015年12月20日前参保2016年度并缴费到账的,从2015年9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。
2016年度研究生新生参保保缴费方法如下:
一、资料递交:请于2015年10月16日前以班级或学院为单位交至门诊部医保办。
1.参保学生提交:身份证复印件(空白处签名,写上联系电话);
2.已参其他医保不需参加学生医保学生提交:不参保承诺书(模板见附件)(请各学院将该部分学生名单电子版于2015年9月30日前发到李玲的校内邮箱201220145@oamail.gdufs.edu.cn);
3.所有新生提交: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委托扣款授权书(2015版)》1份(填写范例见附件)。
二、缴费方式:统一委托中国银行于2015年10月8日从其缴交学费的中行卡中划扣。请各学院、辅导员老师通知学生,务必于2015年10月8日前补足余额至缴纳学费的中国银行账户。银行划扣不成功的,可于10月15日至12月1日期间前登陆校园网支付平台支付医保费。
为不影响学生正常享受医保待遇,请督促学生尽早缴费。
特此通知。
校门诊部医保办
2015年09月24日
医保办办公时间:北校:周一、二、四8:30-12:00 14:00-17:10
南校:周三、周五 8:30-12:00 14:00-17:00